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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报告
    2023年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3-03-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蒸湘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 年3月16 日在衡阳市蒸湘区

    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蒸湘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曾庆意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2 年工作回顾

    一年来,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把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积极助力省域副中心城市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在“ 四大检察”中,公益诉讼检察和行政检察排名全市第一,刑事检察业务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等法律制度实施类为全省优秀指标,案-件比、监督立/撤案率等7项核心指标为全市优秀指标;在保持全国文明单位的同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信息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平安建设民调在城区基层检察院及区直政法单位中均排名第一。

    一、服务大局谋新篇,以检察力量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全力建设平安蒸湘护航党的二十大。以护航党的二十大为工作主线,坚决防范化解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各类风险。一年来,共受理审查提请逮捕各类刑事案件358 件532 人,批准逮捕236 件352 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723 件1060 人,提起公诉479件743 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年共批捕1人,起诉3 人。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关联犯罪,批捕32 人,起诉213 人。重点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黄赌毒、盗抢骗等违法犯罪,共批捕210人,起诉366 人。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打击毒品犯罪,批捕94 人,起诉172人。在办理曾某、湛某某等六人贩卖毒品案时,注重深挖彻查,引导侦查机关收集证据,成功追诉2 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 件。

    主动服务建设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落实《服务保障“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实施意见》,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全年共批准逮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7 件11 人,起诉8 件23 人。践行平等保护理念,对涉民营企业“四类人员”依法不捕8 人,不诉23 人。加大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审查力度,责成某环保科技公司合规整改、依法经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对销售假“飞天茅台酒”的王某,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提起公诉。主动问计于企、问需于企,召开以“加强知识产权、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主题的检企座谈会,认真听取企业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积极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积极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全年依法不捕181 人,不诉257 人,不捕率和不诉率同比分别上升15.7%和6.8%,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加大羁押必要性审查力度,诉前羁押率同比下降12.1%,有效减少了社会对抗。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社会治理中的规范引领作用,推动检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区委绩效考核。强化诉源治理,深入剖析案件反映出的倾向性问题和管理漏洞,针对“套路贷”、在校大学生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突出、部分娱乐场所非法接待、招用未成年人等突出问题,向相关行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22 件,均被采纳并得到整改。深入调查研究,对毒品案件及“帮信”案件进行细致分析,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被省检察院全文刊发,防养老诈骗经验被省委政法委推介。

    二、为民司法践初心,以实干担当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顺应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守护好生态环境安全,共批捕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等污染环境犯罪7 人,起诉7 人。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1 件。持续深化落实“河长+检察长”协作联动机制,定期开展联合巡河,让“河长制”与检察公益诉讼组合发力,呵护河畅水清。守护好“舌尖上的安全”,依法对在抖音、微信上销售含有“西布曲明”成分减肥食品的5 名犯罪嫌疑人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提起公诉。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规范医疗器械销售市场,整顿校园周边“美瞳”产品违规销售乱象,得到央级媒体宣传推介。守护好生产中的安全,认真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办理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关键公众场所等安全生 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 件,督促纠正监管漏洞5 个,加强安全生产溯源管理。

    悉心纾解群众“急难愁盼”。抓好“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民心工程,共计接待人民群众来访事项87 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51 件,均依法妥善处理。切实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救助因案致贫、致困刑事案件相关当事人15 人次。与区妇联建立联席会议机制,探索多元化司法救助模式。在办理区妇联移送线索的刘某某司法救助案中,介于犯罪嫌疑人是被害人养父的特殊情况,联合区妇联发挥家庭教育工作优势,多次对刘某某开展心理疏导,在发放司法救助金3万元的同时,督促其生母胡某某履行法定监护义务,帮助刘某某回归原生家庭。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关切农民工讨薪难问题,支持起诉71 件,帮助讨回薪资共计300 余万元。

    用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扎实办好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批捕11 人,起诉20 人;坚持“双向保护原则”,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不捕11 人,不诉2 人,附条件不起诉18 人。认真落实特殊办案程序和制度。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提供法律援助26 人次,开展亲职教育37次,封存犯罪记录22 件,最大限度促进和帮助涉罪未成年人悔过自新、回归社会。扎实开展“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批捕44人,起诉51 人,追诉4 人。督促相关部门对全区教职员工、校车驾驶员等开展犯罪调查和入职查询4400 余人次,将有性侵前科劣迹者挡在校门之外。切实履行好法治副校长职责,赴辖区内学校开展阳光护蕾、健康成长“法治进校园”活动7 场次,受教育学生达1000 余人次。

    三、追求极致促公正,以能动履职捍卫社会公平正义

    刑事检察稳中向好。积极担当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主导责任,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达到89.1%,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及采 纳率分别为96.6%和97.6%。刑事案-件比降为1.05,同比下降24.5%。强化刑事诉讼活动监督。在衡阳市公安局蒸湘分局和高新分局分 别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依法提前介入案件39 件;针 对有案不立,监督立案6 件6 人;针对不当立案,监督撤案6 件7 人,纠正漏捕4 人,纠正漏诉23 人。针对侦查活动发出60 份纠 正违法通知书,针对审判活动发出6 份纠正违法通知书,均被采 纳,有力维护了司法公正。强化刑事执行监督,核查纠正监外执 行对象脱管、漏管33 件,对财产刑执行不当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 见20 份,均被采纳。加强监检衔接,凝聚反腐合力,起诉职务犯 罪案件4 件4 人。依法审查起诉了衡阳市雁峰区原区委常委、宣传部长卢雅琴(副处级)滥用职权案。

    民事行政检察稳中有进。不断加强民事检察精准监督力度,全年共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105 件,其中办理公告送达裁判文书不规范等民事审判程序违法案件54 件,办理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规范等民事执行违法案件51 件,支持起诉73 件。针对民事案件中审判机关未严格审核诉讼代理人资格问题,向审判机关制发了类案监督《检察建议书》,被审判机关采纳。行政检察办案领域和规模均有突破,全年共受理行政检察案件39 件,其中行政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13 件,行政执行(含非诉执行)监督案件22 件,行政机关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4 件,发出检察建议39件,均被采纳。扎实开展社会抚养费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行动,监督及时移除“限高”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9 件次。

    公益诉讼检察稳中求精。结合辖区实际,紧紧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安全生产、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切实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提升办案质效。全年公益诉讼共立案81 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78 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 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诉前整改率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法院采纳率均为100%。办理全省首起国有财产保护领域涉税公益诉讼案件,针对民间借贷领域利息收入未依法纳税的问题向相关行政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确保国有财产“颗粒归仓”。以“我管”促“都管”,积极构建多元参与格局,健全与行政执法部门的协同配合机制,聘请相关执法部门工作人员兼任公益诉讼检察官助理。主动争取区人大支持,推动区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加强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的办法(试行)》。

    四、旗帜鲜明讲政治,以队伍建设夯实检察发展根基

    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积极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融合推进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主动向区委、区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要工作、重要情况和重大案件等14 件次。区委常委会先后4次听取和研究检察工作,蒸湘区在全市率先印发“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责任清单》,为法治蒸湘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狠抓作风建设强化内部监管。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力戒“庸懒贪”激励“闯创干”优化干部作风的意见》和区委《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五个不”工作要求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到“八看八想八树”。狠抓队伍纪律作风常态化建设,强化制度执行监督约束。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压实“清廉机关”建设责任, 开展廉洁家风恳谈会、警示教育、“以案促改”等教育活动20 余次, 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全面落实办案监督制约机制,强化案件流程全过程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和“三个规定”,共计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及相关接触交往行为22 件。

    坚持强基导向引领素能提升。抓实“质量建设年”工作,构建多层次、多形式、多途径业务学习长效机制,突出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激励干警努力提升专业水平、综合能力。积极组织业务培训、知识竞赛等活动,开展以“少捕慎诉慎押”、认罪认罚从宽等为主题的业务学习、集中研讨共计10 余场次;推进同堂培训,统一执法司法理念和办案标准尺度,与区公安分局、区法院等举办未成年人保护、反诈等联席活动18 场次。强化干警争先创优意识,1 名干警荣获全市检察业务数据分析竞赛一等奖,1 名干警荣获全省检察机关信息工作先进个人。

    深化检务公开增强检察公信。牢固树立监督就是支持理念。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积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 认真办理代表建议1 件,主动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参加检察活动50 余人次。紧紧依靠群众监督、舆论监督,重视从媒体视角、群众意见中检视、改进工作。全面开展检察听证,聘任来自各行各业的14 名人士担任首届听证员,组织案件公开听证121 件次。构建良性互动新型检律关系,召开以“加强检律协作、维护司法公正”为主题的检律座谈会,提供律师接待等辩护代理业务服务199 人次。深化检务公开,共公开案件相关信息914 条,确保检察权始终在阳光下运行。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蒸湘检察事业的发展进步,得益于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关心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当前的检察工作与党和人民的更高要求、时代发展赋予的更重责任不尽适应:一是对标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的部署落实,检察服务保障的前瞻性、影响力、贡献度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法律监督质效和能力有待提升,核心业务指标有待进一步优化,在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方面还有待积极作为。三是过硬检察队伍建设仍任重道远,检察领军人才培养不足,整体素能亟待提升。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精准施策,努力推动解决。

    2023 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23 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我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牢把握检察机关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事业中的使命职责,全面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检察担当、更优的检察服务融入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为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提供更加有力、更富成效的司法保障。

    一是在服务中心大局上发挥更大检察效能。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推动检察工作与蒸湘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同频共振。以更大力度守住平安稳定底线,依法妥善处理各类案件,深度融合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强化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是在为民司法初心上提供更优检察服务。紧盯群众最紧迫的现实需求,以“如我在诉”的情怀办好群众身边的每一件“小案”,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抓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强化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司法救助、生态文明司法保护等工作。完善检察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持续推出更多暖心惠民措施,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更优检察力量。

    三是在法律监督主业上促进更高公平正义。进一步树牢新时代司法检察理念,持续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强化侦查活动监督和审判活动监督,提高刑事检察工作效能。以精准监督为导向,建立内外协作治理机制,提升民事检察办案效果。加大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力度,探索开展行政监督专项行动,拓展行政检察办案规模。积极稳妥深化公益诉讼新领域的实践探索,完善协同共治公益保护格局。

    四是在从严管党治检上锻造更强检察队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把坚持“两个确立”转化为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把“从政治上看”落实到检察履职全过程各环节,自觉以检察履职维护和捍卫党的绝对领导。扎牢制度笼子,强化警示教育,弘扬廉洁文化,切实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同时,提升办案技能,依法能动履职,自觉接受监督,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高素质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善谋者行远,实干者乃成。我院将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以国之大者的政治自觉,以人民至上的司法情怀,以忠诚履职的检察担当,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奋力开创检察事业新局面,为我区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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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3-03-17  作者: 

    蒸湘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 年3月16 日在衡阳市蒸湘区

    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蒸湘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曾庆意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2 年工作回顾

    一年来,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把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积极助力省域副中心城市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在“ 四大检察”中,公益诉讼检察和行政检察排名全市第一,刑事检察业务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等法律制度实施类为全省优秀指标,案-件比、监督立/撤案率等7项核心指标为全市优秀指标;在保持全国文明单位的同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信息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平安建设民调在城区基层检察院及区直政法单位中均排名第一。

    一、服务大局谋新篇,以检察力量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全力建设平安蒸湘护航党的二十大。以护航党的二十大为工作主线,坚决防范化解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各类风险。一年来,共受理审查提请逮捕各类刑事案件358 件532 人,批准逮捕236 件352 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723 件1060 人,提起公诉479件743 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年共批捕1人,起诉3 人。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关联犯罪,批捕32 人,起诉213 人。重点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黄赌毒、盗抢骗等违法犯罪,共批捕210人,起诉366 人。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打击毒品犯罪,批捕94 人,起诉172人。在办理曾某、湛某某等六人贩卖毒品案时,注重深挖彻查,引导侦查机关收集证据,成功追诉2 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 件。

    主动服务建设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落实《服务保障“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实施意见》,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全年共批准逮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7 件11 人,起诉8 件23 人。践行平等保护理念,对涉民营企业“四类人员”依法不捕8 人,不诉23 人。加大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审查力度,责成某环保科技公司合规整改、依法经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对销售假“飞天茅台酒”的王某,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提起公诉。主动问计于企、问需于企,召开以“加强知识产权、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主题的检企座谈会,认真听取企业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积极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积极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全年依法不捕181 人,不诉257 人,不捕率和不诉率同比分别上升15.7%和6.8%,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加大羁押必要性审查力度,诉前羁押率同比下降12.1%,有效减少了社会对抗。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社会治理中的规范引领作用,推动检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区委绩效考核。强化诉源治理,深入剖析案件反映出的倾向性问题和管理漏洞,针对“套路贷”、在校大学生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突出、部分娱乐场所非法接待、招用未成年人等突出问题,向相关行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22 件,均被采纳并得到整改。深入调查研究,对毒品案件及“帮信”案件进行细致分析,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被省检察院全文刊发,防养老诈骗经验被省委政法委推介。

    二、为民司法践初心,以实干担当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顺应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守护好生态环境安全,共批捕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等污染环境犯罪7 人,起诉7 人。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1 件。持续深化落实“河长+检察长”协作联动机制,定期开展联合巡河,让“河长制”与检察公益诉讼组合发力,呵护河畅水清。守护好“舌尖上的安全”,依法对在抖音、微信上销售含有“西布曲明”成分减肥食品的5 名犯罪嫌疑人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提起公诉。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规范医疗器械销售市场,整顿校园周边“美瞳”产品违规销售乱象,得到央级媒体宣传推介。守护好生产中的安全,认真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办理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关键公众场所等安全生 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 件,督促纠正监管漏洞5 个,加强安全生产溯源管理。

    悉心纾解群众“急难愁盼”。抓好“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民心工程,共计接待人民群众来访事项87 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51 件,均依法妥善处理。切实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救助因案致贫、致困刑事案件相关当事人15 人次。与区妇联建立联席会议机制,探索多元化司法救助模式。在办理区妇联移送线索的刘某某司法救助案中,介于犯罪嫌疑人是被害人养父的特殊情况,联合区妇联发挥家庭教育工作优势,多次对刘某某开展心理疏导,在发放司法救助金3万元的同时,督促其生母胡某某履行法定监护义务,帮助刘某某回归原生家庭。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关切农民工讨薪难问题,支持起诉71 件,帮助讨回薪资共计300 余万元。

    用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扎实办好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批捕11 人,起诉20 人;坚持“双向保护原则”,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不捕11 人,不诉2 人,附条件不起诉18 人。认真落实特殊办案程序和制度。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提供法律援助26 人次,开展亲职教育37次,封存犯罪记录22 件,最大限度促进和帮助涉罪未成年人悔过自新、回归社会。扎实开展“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批捕44人,起诉51 人,追诉4 人。督促相关部门对全区教职员工、校车驾驶员等开展犯罪调查和入职查询4400 余人次,将有性侵前科劣迹者挡在校门之外。切实履行好法治副校长职责,赴辖区内学校开展阳光护蕾、健康成长“法治进校园”活动7 场次,受教育学生达1000 余人次。

    三、追求极致促公正,以能动履职捍卫社会公平正义

    刑事检察稳中向好。积极担当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主导责任,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达到89.1%,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及采 纳率分别为96.6%和97.6%。刑事案-件比降为1.05,同比下降24.5%。强化刑事诉讼活动监督。在衡阳市公安局蒸湘分局和高新分局分 别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依法提前介入案件39 件;针 对有案不立,监督立案6 件6 人;针对不当立案,监督撤案6 件7 人,纠正漏捕4 人,纠正漏诉23 人。针对侦查活动发出60 份纠 正违法通知书,针对审判活动发出6 份纠正违法通知书,均被采 纳,有力维护了司法公正。强化刑事执行监督,核查纠正监外执 行对象脱管、漏管33 件,对财产刑执行不当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 见20 份,均被采纳。加强监检衔接,凝聚反腐合力,起诉职务犯 罪案件4 件4 人。依法审查起诉了衡阳市雁峰区原区委常委、宣传部长卢雅琴(副处级)滥用职权案。

    民事行政检察稳中有进。不断加强民事检察精准监督力度,全年共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105 件,其中办理公告送达裁判文书不规范等民事审判程序违法案件54 件,办理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规范等民事执行违法案件51 件,支持起诉73 件。针对民事案件中审判机关未严格审核诉讼代理人资格问题,向审判机关制发了类案监督《检察建议书》,被审判机关采纳。行政检察办案领域和规模均有突破,全年共受理行政检察案件39 件,其中行政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13 件,行政执行(含非诉执行)监督案件22 件,行政机关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4 件,发出检察建议39件,均被采纳。扎实开展社会抚养费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行动,监督及时移除“限高”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9 件次。

    公益诉讼检察稳中求精。结合辖区实际,紧紧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安全生产、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切实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提升办案质效。全年公益诉讼共立案81 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78 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 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诉前整改率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法院采纳率均为100%。办理全省首起国有财产保护领域涉税公益诉讼案件,针对民间借贷领域利息收入未依法纳税的问题向相关行政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确保国有财产“颗粒归仓”。以“我管”促“都管”,积极构建多元参与格局,健全与行政执法部门的协同配合机制,聘请相关执法部门工作人员兼任公益诉讼检察官助理。主动争取区人大支持,推动区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加强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的办法(试行)》。

    四、旗帜鲜明讲政治,以队伍建设夯实检察发展根基

    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积极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融合推进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主动向区委、区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要工作、重要情况和重大案件等14 件次。区委常委会先后4次听取和研究检察工作,蒸湘区在全市率先印发“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责任清单》,为法治蒸湘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狠抓作风建设强化内部监管。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力戒“庸懒贪”激励“闯创干”优化干部作风的意见》和区委《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五个不”工作要求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到“八看八想八树”。狠抓队伍纪律作风常态化建设,强化制度执行监督约束。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压实“清廉机关”建设责任, 开展廉洁家风恳谈会、警示教育、“以案促改”等教育活动20 余次, 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全面落实办案监督制约机制,强化案件流程全过程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和“三个规定”,共计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及相关接触交往行为22 件。

    坚持强基导向引领素能提升。抓实“质量建设年”工作,构建多层次、多形式、多途径业务学习长效机制,突出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激励干警努力提升专业水平、综合能力。积极组织业务培训、知识竞赛等活动,开展以“少捕慎诉慎押”、认罪认罚从宽等为主题的业务学习、集中研讨共计10 余场次;推进同堂培训,统一执法司法理念和办案标准尺度,与区公安分局、区法院等举办未成年人保护、反诈等联席活动18 场次。强化干警争先创优意识,1 名干警荣获全市检察业务数据分析竞赛一等奖,1 名干警荣获全省检察机关信息工作先进个人。

    深化检务公开增强检察公信。牢固树立监督就是支持理念。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积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 认真办理代表建议1 件,主动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参加检察活动50 余人次。紧紧依靠群众监督、舆论监督,重视从媒体视角、群众意见中检视、改进工作。全面开展检察听证,聘任来自各行各业的14 名人士担任首届听证员,组织案件公开听证121 件次。构建良性互动新型检律关系,召开以“加强检律协作、维护司法公正”为主题的检律座谈会,提供律师接待等辩护代理业务服务199 人次。深化检务公开,共公开案件相关信息914 条,确保检察权始终在阳光下运行。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蒸湘检察事业的发展进步,得益于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关心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当前的检察工作与党和人民的更高要求、时代发展赋予的更重责任不尽适应:一是对标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的部署落实,检察服务保障的前瞻性、影响力、贡献度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法律监督质效和能力有待提升,核心业务指标有待进一步优化,在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方面还有待积极作为。三是过硬检察队伍建设仍任重道远,检察领军人才培养不足,整体素能亟待提升。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精准施策,努力推动解决。

    2023 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23 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我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牢把握检察机关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事业中的使命职责,全面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检察担当、更优的检察服务融入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为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提供更加有力、更富成效的司法保障。

    一是在服务中心大局上发挥更大检察效能。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推动检察工作与蒸湘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同频共振。以更大力度守住平安稳定底线,依法妥善处理各类案件,深度融合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强化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是在为民司法初心上提供更优检察服务。紧盯群众最紧迫的现实需求,以“如我在诉”的情怀办好群众身边的每一件“小案”,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抓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强化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司法救助、生态文明司法保护等工作。完善检察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持续推出更多暖心惠民措施,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更优检察力量。

    三是在法律监督主业上促进更高公平正义。进一步树牢新时代司法检察理念,持续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强化侦查活动监督和审判活动监督,提高刑事检察工作效能。以精准监督为导向,建立内外协作治理机制,提升民事检察办案效果。加大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力度,探索开展行政监督专项行动,拓展行政检察办案规模。积极稳妥深化公益诉讼新领域的实践探索,完善协同共治公益保护格局。

    四是在从严管党治检上锻造更强检察队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把坚持“两个确立”转化为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把“从政治上看”落实到检察履职全过程各环节,自觉以检察履职维护和捍卫党的绝对领导。扎牢制度笼子,强化警示教育,弘扬廉洁文化,切实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同时,提升办案技能,依法能动履职,自觉接受监督,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高素质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善谋者行远,实干者乃成。我院将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以国之大者的政治自觉,以人民至上的司法情怀,以忠诚履职的检察担当,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奋力开创检察事业新局面,为我区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