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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公告(2025年3月12日举行)
    时间:2025-03-10  作者:  新闻来源:第三检察部 【字号: | |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进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就邬某、邬某才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李某良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案、刘某初故意伤害案、谢某洋、毛某南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张某拒不执行判决案、丰某生、唐某江等4人重大责任事故案举行公开听证会,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十条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5年3月12日下午14时30分

    二、听证地点

    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检察院六楼听证室

    三、听证方式

    现场旁听。社会公众可在3月12日前向本院申请到听证会旁听。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听证人员需出示身份证件,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检工作;

    (二)参加听证会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拍照、录音、录像。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4-8869300

    地址:衡阳市外环路23号

    特此公告

    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检察院

    2025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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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公告(2025年3月12日举行)

    时间:2025-03-10  作者: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进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就邬某、邬某才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李某良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案、刘某初故意伤害案、谢某洋、毛某南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张某拒不执行判决案、丰某生、唐某江等4人重大责任事故案举行公开听证会,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十条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5年3月12日下午14时30分

    二、听证地点

    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检察院六楼听证室

    三、听证方式

    现场旁听。社会公众可在3月12日前向本院申请到听证会旁听。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听证人员需出示身份证件,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检工作;

    (二)参加听证会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拍照、录音、录像。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4-8869300

    地址:衡阳市外环路23号

    特此公告

    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检察院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