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检察院、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衡阳市公安局蒸湘分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整治涉企执法司法问题工作会商机制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该《方案》以解决涉企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为导向,以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案件会商、联合督办为抓手,着力推动三部门在涉企保护工作中同向发力、形成合力,为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加公平有序的法治环境。
《方案》围绕涉企刑事案件管辖权争议、立撤案监督、人身及财产强制措施依法适用以及涉企刑事“挂案”排查清理等突出问题,明确细化协作流程、责任分工与工作标准,建立跨部门涉企工作会商机制。

《方案》建立八项工作机制。定期联席机制要求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工作进展、研判苗头性问题;专项会商机制针对重大敏感案件随时召集,联合研究证据标准和法律适用;信息共享机制要求建立季度通报制度,区检察院建立涉企案件总台账及“挂案”清理、“查扣冻”监督等专项台账,定期与成员单位对账核验;线索移送机制要求各成员单位及时书面移送区检察院专项办,由区检察院统一登记、分类研判、分流交办;联合核查机制要求对上级交办督办的重大线索联合核查;闭环整改机制要求对问题实行清单管理、销号整改,整改完成后联合验收;类案研判机制要求由区检察院牵头开展分析研判,研究制定制度规范或工作指引;联动宣传机制要求每半年至少联合组织一次涉企法治宣传,依托新媒体平台同步发声。
《方案》提出四项工作要求。各成员单位要深刻认识涉企执法司法问题的重要意义,强化责任担当;将协同联动机制运行情况纳入重点工作调度范畴,主动作为、积极配合;实行任务清单化、责任具体化,纳入考核评价标准;定期评估机制运行效果,及时调整优化,确保机制务实管用。
近日,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检察院、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衡阳市公安局蒸湘分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整治涉企执法司法问题工作会商机制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该《方案》以解决涉企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为导向,以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案件会商、联合督办为抓手,着力推动三部门在涉企保护工作中同向发力、形成合力,为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加公平有序的法治环境。
《方案》围绕涉企刑事案件管辖权争议、立撤案监督、人身及财产强制措施依法适用以及涉企刑事“挂案”排查清理等突出问题,明确细化协作流程、责任分工与工作标准,建立跨部门涉企工作会商机制。

《方案》建立八项工作机制。定期联席机制要求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工作进展、研判苗头性问题;专项会商机制针对重大敏感案件随时召集,联合研究证据标准和法律适用;信息共享机制要求建立季度通报制度,区检察院建立涉企案件总台账及“挂案”清理、“查扣冻”监督等专项台账,定期与成员单位对账核验;线索移送机制要求各成员单位及时书面移送区检察院专项办,由区检察院统一登记、分类研判、分流交办;联合核查机制要求对上级交办督办的重大线索联合核查;闭环整改机制要求对问题实行清单管理、销号整改,整改完成后联合验收;类案研判机制要求由区检察院牵头开展分析研判,研究制定制度规范或工作指引;联动宣传机制要求每半年至少联合组织一次涉企法治宣传,依托新媒体平台同步发声。
《方案》提出四项工作要求。各成员单位要深刻认识涉企执法司法问题的重要意义,强化责任担当;将协同联动机制运行情况纳入重点工作调度范畴,主动作为、积极配合;实行任务清单化、责任具体化,纳入考核评价标准;定期评估机制运行效果,及时调整优化,确保机制务实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