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蒸湘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6年3月22日在衡阳市蒸湘区
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蒸湘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曾庆意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5年工作回顾
2025年,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区委各项决策部署,聚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①的基本价值追求,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办理各类案件1429件,经复查确认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称号,1个案例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②,退休干部党支部被评为全省“六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获区级以上集体、个人荣誉26个。
一、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持续擦亮鲜明政治底色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始终将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4次,组织开展全员政治轮训,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对标对表中央和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旗帜鲜明将区委工作要求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区委、区委政法委和市检察院党组请示报告重要工作16次、重大敏感案件10件。积极配合省、市检察院政治督察,以钉钉子精神抓实整改责任。
(二)扎实开展主题学习教育。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优良党风引领检察作风,坚持分层学习、分类查改,对照中央和省级层面明确的问题清单,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查摆问题46个并逐一整改销号,建章立制1项,努力铸“长板”补“短板”。深刻领悟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党组会、专题研讨会等学习14次,开展警示教育4次。
(三)强化党建引领保障作用。探索党建联建共建发展,进一步把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检察履职效能。深入推进“党建+”工程,以“因未而生 为星成长”为路径,抓实“未星”未检党建品牌建设;通过党建纽带,依托府检联动③协作机制,推动安全生产、食药安全、涉企服务等重点领域行政争议案件实质性化解;通过“蒸检青辉”老带新等形式,实现青年干警业务提升、党性教育全覆盖,退休干部党支部获评第十批全省“六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
二、聚焦中心大局担当作为,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始终扛牢惩治犯罪、维护稳定、保障善治的神圣职责,依法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62人,提起公诉556人。秉承客观公正立场,加强人权司法保护,准确把握逮捕、起诉法定条件,依法不批捕146人,不起诉199人。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严重暴力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批准逮捕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犯罪3人,批准逮捕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犯罪嫌疑人60人。全链条打击毒品犯罪,起诉57人,利用电子数据追踪溯源,追诉3人。严厉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起诉9人。依法惩治网络犯罪,起诉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44人,协同加强网络生态治理。
(二)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运用法治力量稳预期、强信心、促发展,扎实推进“三高四新·法治护航”专项工作,扎实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④司法专项监督,加强对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监督。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严厉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起诉46人。严肃惩治企业关键岗位实施的商业贿赂、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内部犯罪,起诉7人,有效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服务保障新质生产力培育,着力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起诉10人,确保新产业、新业态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
(三)推动检察环节矛盾纠纷化解。聚力综治联动,指派两名工作人员常驻区综治中心开展工作,协同化解涉检信访矛盾。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将释法说理贯穿办案全过程,增进司法治理效能,626名犯罪嫌疑人在检察环节认罪认罚。扎实推进“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受理来信来访103件,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均达到100%。检察长接访、院领导包案办理信访案件26件,组织公开听证31次,让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触。
(四)充分履行职务犯罪检察职能。认真贯彻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及其实施条例,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8人,起诉8人,其中处级以上3人。依法惩治司法腐败,立案侦查政法干警涉嫌滥用职权犯罪1人,移送监委立案调查1人,维护了司法公正。会同纪委监委、法院举办同堂培训,有效解决在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过程中遇到的理论和实践双重难题,增强了反腐合力。
三、聚焦司法为民综合履职,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
(一)筑牢安全屏障。深入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活动,对药品经营单位执业药师人证分离“挂证”行为开展调查,助推食品药品安全全链条监管。聚焦互联网新业态食品安全,守护好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针对社区团购平台网格仓、自提点在食品贮存、运输等环节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完成1家网格仓整改,检查自提点283个,责令整改自提点6家。兜牢出行安全“底线”,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对华新北路地下通道淤塞、积水、断电等问题进行整改,助力城市环境改善和文旅服务优化。
(二)办好民生实事。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深入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持续深化老年人权益保护,深入养老院及养老服务机构开展专项检察监督活动,到社区开展反诈主题宣传,起诉侵害老年人生命财产安全犯罪7人。强化劳动者法治意识,赴阳光臻城、上河九章等建筑工地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服务覆盖300余人次。依法守护“军人绿”,前往区人武部新兵役前教育集训驻地开展司法救助政策宣讲;对困难妇女、残疾人等4人开展司法救助,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三)构筑护“未”防线。持续打造“未星”检察品牌,强化未成年人“四大检察”综合履职,推动“六大保护”协同发力。深入推进“利剑护蕾·雷霆行动”⑤,严厉打击强奸、猥亵、抢劫、故意伤害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起诉50人。深化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犯罪情节轻微、积极认罪悔罪的,附条件不起诉12人。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办理综合履职案件3件。法治副校长实质化履职,开展“法治进校园”宣传活动11场次。拓展法治宣传路径,创造性设计蒸湘检察专属IP形象和法治宣传产品,推出“防校园霸凌公益小课堂”等原创普法视频16期,我院被评为全市“爱心帮扶文明单位”。
四、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做实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
(一)充分履行刑事检察监督职能。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规范化、实质化运行,依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43件,捕后引导继续侦查取证184件。加强侦查活动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撤案3件,追捕、追诉13人,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52件;提升刑事审判活动监督质效,提出抗诉3件,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件次;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办理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案件11件;开展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专项检察监督,提出书面纠正意见36件次;办理监外执行社区矫正活动监督案件24件,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活动监督案件6件。建立办案医疗保障协助机制,为检察办案工作提供医疗保障“绿色通道”。
(二)持续加大民事检察监督力度。共受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57件,制发检察建议43件。加大虚假诉讼监督力度,向审判机关制发再审检察建议5件。充分发挥支持起诉职能,推动构建“诉前支持+诉后跟进”同步发力机制,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2件,帮助弱势群体行使诉权、依法维权。强化民事审判监督,扎实开展涉民事终本执行程序专项监督,提出检察建议21件,均被采纳。
(三)稳步提升行政检察监督质效。凝聚公正司法、依法行政整体合力,积极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反向衔接工作,受理案件48件,制发检察意见10件,消除“不刑不罚”追责盲区。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制发行政非诉执行监督⑥检察建议2份。如在办理祁东县某科技有限公司行政非诉执行案中,积极与市行政执法部门沟通,针对行政裁量权基准适用不当问题,依法提出调整罚款金额的监督意见,通过组织听证会等形式促进行政机关启动纠错程序,成功化解长达5年的行政非诉执行争议。
(四)推动公益诉讼检察精准规范。自觉扛起“公共利益代表”神圣职责,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4件,发出检察建议20件。与区政府联合出台《关于府检协作推进公益诉讼助力社会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深化共商共治共建新格局。用好“刑事+公益诉讼”法律监督线索快速移送机制,在办理韩某庆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中发现违法处置危废机油公益诉讼监督线索,通过数据研判、专题调研等方式开展类案监督,协同推进社会治理,加快实现全市危险废物“五即”⑦规范化建设。依托会商机制,依法督促雨母山镇政府召开衡永高速建设中被损坏水塘修复现场咨询会,有效恢复36口水塘及水系生态保护,保障了四个村、上千亩耕地的灌溉用水和粮食生产安全。
五、聚焦自身建设固本强基,加强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
(一)持续深化“人才强检”战略。新招录检察官助理1名,完成干警职级晋升9名,进一步提升检察队伍素能。优化一线办案团队配置,动态调整办案组织,提升团队协作效能。构建“教、学、练、战”一体化培养体系,全年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培训、业务竞赛32次。深化“导师带新人”,加强助理跟踪培养,注重书记员技能培训,开展“以赛代练”,14名干警获评市级业务竞赛“能手”“标兵”等荣誉称号。
(二)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强作风纪律、锻政法铁军”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纪律作风建设。通过“领导领学+专题研讨+案例警示”模式,组织集中学习4次、党小组专题研讨12次,确保学深悟透、入脑入心。深入开展正风肃纪、检务督查等工作,自觉支持配合纪检监察组派驻监督,常态化开展纪律作风督查10余次,严格规范检察权公正行使。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累计填报49件,筑牢廉洁从检、公正司法制度防线。
(三)聚力管理凸显数智赋能。深刻领会最高检“三个管理”⑧新要求,推动“每案检查+分类评查”常态化运行,开展办案质效分析研判16次,动态跟踪案件运行状况,及时督促问题整改。积极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全面筛查监督线索67条,立案41件,释放数字应用活力。如通过公益监督大数据模型发现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已过期问题线索,区卫健局收到检察建议后,积极做好居民区饮用水安全管理,推动行政机关从“被动整改”向“主动治理”转变。
(四)加强外部监督提效赋能。牢固树立“监督就是关心、监督就是帮助、监督就是支持”理念,完善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监督”立体化格局。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检察官履职评议的整改意见,积极吸纳区政协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提出的协商意见。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参与座谈120人次,将两会期间代表委员提出的3条意见建议转化为5件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并予以回复。深化检务公开,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2场,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参与办案听证124人次,接待律师阅卷289人次,发布程序性信息555条,以公开透明赢得群众信任。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一是司法办案质效不够理想,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仍有薄弱环节。二是距一体抓实“三个管理”还有差距,检察业务“大管理”格局尚未形成成熟体系。三是检察队伍建设仍需加强,检察人员的履职能力、职业素养、纪律作风还有待进一步提升。面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26年工作安排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区人民检察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锚定“十五五”规划检察履职方向,对标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各项决策部署,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为蒸湘区“十五五”期间起好步、开好局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一是以更高站位铸牢政治忠诚。准确把握从政治上着眼、在法治上着力的辩证统一关系,更加自觉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持续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层检察实践。认真扎实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
二是以更优履职服务发展大局。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从重从严从快惩治重大恶性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协同防范化解金融、网络、安全生产等领域风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锚定“三高四新”美好蓝图,纵深推进“制造立市、文旅兴城”发展战略,聚焦“五区”建设、聚力“五业”发展,持续深化府检联动,积极促进依法行政、推动全面依法治区。深化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加强涉企执法司法活动法律监督,促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是以更实举措增进民生福祉。持续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紧盯就业、消费、社保、医疗等重点领域,加大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等特定群体权益保护力度,抓住危害食药安全、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等突出问题,深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防治,切实办好可感可及可信检察为民实事。持续优化司法救助,做好检察听证、支持起诉等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法化解涉检涉诉矛盾纠纷。
四是以更高标准强化法律监督。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持续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做优刑事检察,推动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确保办案质效。做深民事检察,完善虚假诉讼监督路径,实现有效监督。有序推进行政违法行为监督,规范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公益诉讼法定领域办案工作,持续提升精准性、规范性,更好守护人民美好生活。深化数字检察战略,以科技赋能新时代法律监督。
五是以更严要求加强自身建设。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检主体责任,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扎实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一体抓实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以严管厚爱激励担当作为。深化人才强检战略,持续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深化“检学研”共建机制,一体推进业务培训、实战竞赛、轮岗锻炼、理论调研,提升干警综合素能,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使命重在担当,实干铸就未来。新的一年,区人民检察院将在区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落实本次会议要求,忠诚履职,锐意进取,持续推动蒸湘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更高层次、更高能级省域副中心城市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做出更大贡献!
有关用语说明
1.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求“所有司法机关都要紧紧围绕这个目标来改进工作”。2023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提出要让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体现了讲政治与讲法治有机统一,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个案高质效和整体高质效有机统一。在实体上确保实现公平正义,要落实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法理情有机统一;在程序上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要兼顾“更好”与“更快”;在效果上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必须注重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2. 最高检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检察机关依法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典型案例(第四批),本批案例共7件。其中,由蒸湘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马某兵危险驾驶案入选典型案例,全省仅一个案例入选。
3. 府检联动:源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之精神。具体就是加强人民政府与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协同,实现行政与检察的良性互动,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4. 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是指执法机关在本辖区之外,以获取高额罚没收入为动机,频繁开展突击检查、跨地区执法的行为。如违法违规异地抓捕民营企业家,查封、冻结,甚至划转外地企业和个人财产的行为。这类执法往往导致企业经营成本上升、市场秩序混乱,甚至侵蚀了法治的公信力。最高人民检察院对该现象发出严正警示,要求依法规范执法,防止过度执法。
5. “利剑护蕾·雷霆行动”:是湖南省委政法委针对未成年人保护开展的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打击性侵、欺凌等违法犯罪行为,并通过普法宣传、行业整治等举措构建社会防护网。专项行动表明政法机关对于性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将采取迅速、果断、有力的措施进行打击和整治,以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
6. 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是指检察机关对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作出的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监督检查的一种制度。具体来说,当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法定期限内既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时,行政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此过程中,检察机关有权对该强制执行申请的合法性进行监督,以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正当性,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7. 危险废物“五即”:指危险废物从产生到入库全流程的五个即时操作步骤:即产生、即包装、即称重、即打码、即入库。其核心目标是实现危险废物来源可溯、去向可查、责任可究,杜绝管理漏洞与环境风险。
8. “三个管理”:即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2024年10月,最高检党组决定取消一切对各级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机关的不必要、不恰当、不合理考核,不再执行检察业务评价指标体系,不再设置各类通报值等评价指标,不再对各地业务数据进行排名通报(简称“一取消三不再”)。同时,部署一体抓实“三个管理”,推动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检察管理是个大的概念,贯穿于检察工作各个环节,包含检察业务、检察队伍、检察政务等多个方面。检察机关各项职能内在统一于法律监督宪法定位,“办案”是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主要方式。围绕推动高质效办案加强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即“三个管理”),是检察管理的重要出发点和落脚点。
蒸湘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6年3月22日在衡阳市蒸湘区
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蒸湘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曾庆意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5年工作回顾
2025年,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区委各项决策部署,聚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①的基本价值追求,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办理各类案件1429件,经复查确认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称号,1个案例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②,退休干部党支部被评为全省“六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获区级以上集体、个人荣誉26个。
一、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持续擦亮鲜明政治底色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始终将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4次,组织开展全员政治轮训,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对标对表中央和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旗帜鲜明将区委工作要求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区委、区委政法委和市检察院党组请示报告重要工作16次、重大敏感案件10件。积极配合省、市检察院政治督察,以钉钉子精神抓实整改责任。
(二)扎实开展主题学习教育。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优良党风引领检察作风,坚持分层学习、分类查改,对照中央和省级层面明确的问题清单,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查摆问题46个并逐一整改销号,建章立制1项,努力铸“长板”补“短板”。深刻领悟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党组会、专题研讨会等学习14次,开展警示教育4次。
(三)强化党建引领保障作用。探索党建联建共建发展,进一步把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检察履职效能。深入推进“党建+”工程,以“因未而生 为星成长”为路径,抓实“未星”未检党建品牌建设;通过党建纽带,依托府检联动③协作机制,推动安全生产、食药安全、涉企服务等重点领域行政争议案件实质性化解;通过“蒸检青辉”老带新等形式,实现青年干警业务提升、党性教育全覆盖,退休干部党支部获评第十批全省“六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
二、聚焦中心大局担当作为,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始终扛牢惩治犯罪、维护稳定、保障善治的神圣职责,依法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62人,提起公诉556人。秉承客观公正立场,加强人权司法保护,准确把握逮捕、起诉法定条件,依法不批捕146人,不起诉199人。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严重暴力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批准逮捕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犯罪3人,批准逮捕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犯罪嫌疑人60人。全链条打击毒品犯罪,起诉57人,利用电子数据追踪溯源,追诉3人。严厉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起诉9人。依法惩治网络犯罪,起诉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44人,协同加强网络生态治理。
(二)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运用法治力量稳预期、强信心、促发展,扎实推进“三高四新·法治护航”专项工作,扎实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④司法专项监督,加强对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监督。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严厉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起诉46人。严肃惩治企业关键岗位实施的商业贿赂、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内部犯罪,起诉7人,有效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服务保障新质生产力培育,着力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起诉10人,确保新产业、新业态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
(三)推动检察环节矛盾纠纷化解。聚力综治联动,指派两名工作人员常驻区综治中心开展工作,协同化解涉检信访矛盾。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将释法说理贯穿办案全过程,增进司法治理效能,626名犯罪嫌疑人在检察环节认罪认罚。扎实推进“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受理来信来访103件,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均达到100%。检察长接访、院领导包案办理信访案件26件,组织公开听证31次,让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触。
(四)充分履行职务犯罪检察职能。认真贯彻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及其实施条例,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8人,起诉8人,其中处级以上3人。依法惩治司法腐败,立案侦查政法干警涉嫌滥用职权犯罪1人,移送监委立案调查1人,维护了司法公正。会同纪委监委、法院举办同堂培训,有效解决在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过程中遇到的理论和实践双重难题,增强了反腐合力。
三、聚焦司法为民综合履职,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
(一)筑牢安全屏障。深入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活动,对药品经营单位执业药师人证分离“挂证”行为开展调查,助推食品药品安全全链条监管。聚焦互联网新业态食品安全,守护好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针对社区团购平台网格仓、自提点在食品贮存、运输等环节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完成1家网格仓整改,检查自提点283个,责令整改自提点6家。兜牢出行安全“底线”,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对华新北路地下通道淤塞、积水、断电等问题进行整改,助力城市环境改善和文旅服务优化。
(二)办好民生实事。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深入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持续深化老年人权益保护,深入养老院及养老服务机构开展专项检察监督活动,到社区开展反诈主题宣传,起诉侵害老年人生命财产安全犯罪7人。强化劳动者法治意识,赴阳光臻城、上河九章等建筑工地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服务覆盖300余人次。依法守护“军人绿”,前往区人武部新兵役前教育集训驻地开展司法救助政策宣讲;对困难妇女、残疾人等4人开展司法救助,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三)构筑护“未”防线。持续打造“未星”检察品牌,强化未成年人“四大检察”综合履职,推动“六大保护”协同发力。深入推进“利剑护蕾·雷霆行动”⑤,严厉打击强奸、猥亵、抢劫、故意伤害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起诉50人。深化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犯罪情节轻微、积极认罪悔罪的,附条件不起诉12人。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办理综合履职案件3件。法治副校长实质化履职,开展“法治进校园”宣传活动11场次。拓展法治宣传路径,创造性设计蒸湘检察专属IP形象和法治宣传产品,推出“防校园霸凌公益小课堂”等原创普法视频16期,我院被评为全市“爱心帮扶文明单位”。
四、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做实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
(一)充分履行刑事检察监督职能。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规范化、实质化运行,依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43件,捕后引导继续侦查取证184件。加强侦查活动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撤案3件,追捕、追诉13人,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52件;提升刑事审判活动监督质效,提出抗诉3件,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件次;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办理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案件11件;开展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专项检察监督,提出书面纠正意见36件次;办理监外执行社区矫正活动监督案件24件,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活动监督案件6件。建立办案医疗保障协助机制,为检察办案工作提供医疗保障“绿色通道”。
(二)持续加大民事检察监督力度。共受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57件,制发检察建议43件。加大虚假诉讼监督力度,向审判机关制发再审检察建议5件。充分发挥支持起诉职能,推动构建“诉前支持+诉后跟进”同步发力机制,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2件,帮助弱势群体行使诉权、依法维权。强化民事审判监督,扎实开展涉民事终本执行程序专项监督,提出检察建议21件,均被采纳。
(三)稳步提升行政检察监督质效。凝聚公正司法、依法行政整体合力,积极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反向衔接工作,受理案件48件,制发检察意见10件,消除“不刑不罚”追责盲区。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制发行政非诉执行监督⑥检察建议2份。如在办理祁东县某科技有限公司行政非诉执行案中,积极与市行政执法部门沟通,针对行政裁量权基准适用不当问题,依法提出调整罚款金额的监督意见,通过组织听证会等形式促进行政机关启动纠错程序,成功化解长达5年的行政非诉执行争议。
(四)推动公益诉讼检察精准规范。自觉扛起“公共利益代表”神圣职责,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4件,发出检察建议20件。与区政府联合出台《关于府检协作推进公益诉讼助力社会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深化共商共治共建新格局。用好“刑事+公益诉讼”法律监督线索快速移送机制,在办理韩某庆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中发现违法处置危废机油公益诉讼监督线索,通过数据研判、专题调研等方式开展类案监督,协同推进社会治理,加快实现全市危险废物“五即”⑦规范化建设。依托会商机制,依法督促雨母山镇政府召开衡永高速建设中被损坏水塘修复现场咨询会,有效恢复36口水塘及水系生态保护,保障了四个村、上千亩耕地的灌溉用水和粮食生产安全。
五、聚焦自身建设固本强基,加强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
(一)持续深化“人才强检”战略。新招录检察官助理1名,完成干警职级晋升9名,进一步提升检察队伍素能。优化一线办案团队配置,动态调整办案组织,提升团队协作效能。构建“教、学、练、战”一体化培养体系,全年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培训、业务竞赛32次。深化“导师带新人”,加强助理跟踪培养,注重书记员技能培训,开展“以赛代练”,14名干警获评市级业务竞赛“能手”“标兵”等荣誉称号。
(二)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强作风纪律、锻政法铁军”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纪律作风建设。通过“领导领学+专题研讨+案例警示”模式,组织集中学习4次、党小组专题研讨12次,确保学深悟透、入脑入心。深入开展正风肃纪、检务督查等工作,自觉支持配合纪检监察组派驻监督,常态化开展纪律作风督查10余次,严格规范检察权公正行使。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累计填报49件,筑牢廉洁从检、公正司法制度防线。
(三)聚力管理凸显数智赋能。深刻领会最高检“三个管理”⑧新要求,推动“每案检查+分类评查”常态化运行,开展办案质效分析研判16次,动态跟踪案件运行状况,及时督促问题整改。积极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全面筛查监督线索67条,立案41件,释放数字应用活力。如通过公益监督大数据模型发现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已过期问题线索,区卫健局收到检察建议后,积极做好居民区饮用水安全管理,推动行政机关从“被动整改”向“主动治理”转变。
(四)加强外部监督提效赋能。牢固树立“监督就是关心、监督就是帮助、监督就是支持”理念,完善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监督”立体化格局。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检察官履职评议的整改意见,积极吸纳区政协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提出的协商意见。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参与座谈120人次,将两会期间代表委员提出的3条意见建议转化为5件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并予以回复。深化检务公开,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2场,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参与办案听证124人次,接待律师阅卷289人次,发布程序性信息555条,以公开透明赢得群众信任。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一是司法办案质效不够理想,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仍有薄弱环节。二是距一体抓实“三个管理”还有差距,检察业务“大管理”格局尚未形成成熟体系。三是检察队伍建设仍需加强,检察人员的履职能力、职业素养、纪律作风还有待进一步提升。面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26年工作安排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区人民检察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锚定“十五五”规划检察履职方向,对标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各项决策部署,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为蒸湘区“十五五”期间起好步、开好局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一是以更高站位铸牢政治忠诚。准确把握从政治上着眼、在法治上着力的辩证统一关系,更加自觉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持续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层检察实践。认真扎实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
二是以更优履职服务发展大局。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从重从严从快惩治重大恶性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协同防范化解金融、网络、安全生产等领域风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锚定“三高四新”美好蓝图,纵深推进“制造立市、文旅兴城”发展战略,聚焦“五区”建设、聚力“五业”发展,持续深化府检联动,积极促进依法行政、推动全面依法治区。深化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加强涉企执法司法活动法律监督,促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是以更实举措增进民生福祉。持续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紧盯就业、消费、社保、医疗等重点领域,加大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等特定群体权益保护力度,抓住危害食药安全、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等突出问题,深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防治,切实办好可感可及可信检察为民实事。持续优化司法救助,做好检察听证、支持起诉等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法化解涉检涉诉矛盾纠纷。
四是以更高标准强化法律监督。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持续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做优刑事检察,推动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确保办案质效。做深民事检察,完善虚假诉讼监督路径,实现有效监督。有序推进行政违法行为监督,规范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公益诉讼法定领域办案工作,持续提升精准性、规范性,更好守护人民美好生活。深化数字检察战略,以科技赋能新时代法律监督。
五是以更严要求加强自身建设。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检主体责任,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扎实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一体抓实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以严管厚爱激励担当作为。深化人才强检战略,持续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深化“检学研”共建机制,一体推进业务培训、实战竞赛、轮岗锻炼、理论调研,提升干警综合素能,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使命重在担当,实干铸就未来。新的一年,区人民检察院将在区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落实本次会议要求,忠诚履职,锐意进取,持续推动蒸湘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更高层次、更高能级省域副中心城市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做出更大贡献!
有关用语说明
1.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求“所有司法机关都要紧紧围绕这个目标来改进工作”。2023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提出要让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体现了讲政治与讲法治有机统一,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个案高质效和整体高质效有机统一。在实体上确保实现公平正义,要落实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法理情有机统一;在程序上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要兼顾“更好”与“更快”;在效果上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必须注重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2. 最高检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检察机关依法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典型案例(第四批),本批案例共7件。其中,由蒸湘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马某兵危险驾驶案入选典型案例,全省仅一个案例入选。
3. 府检联动:源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之精神。具体就是加强人民政府与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协同,实现行政与检察的良性互动,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4. 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是指执法机关在本辖区之外,以获取高额罚没收入为动机,频繁开展突击检查、跨地区执法的行为。如违法违规异地抓捕民营企业家,查封、冻结,甚至划转外地企业和个人财产的行为。这类执法往往导致企业经营成本上升、市场秩序混乱,甚至侵蚀了法治的公信力。最高人民检察院对该现象发出严正警示,要求依法规范执法,防止过度执法。
5. “利剑护蕾·雷霆行动”:是湖南省委政法委针对未成年人保护开展的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打击性侵、欺凌等违法犯罪行为,并通过普法宣传、行业整治等举措构建社会防护网。专项行动表明政法机关对于性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将采取迅速、果断、有力的措施进行打击和整治,以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
6. 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是指检察机关对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作出的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监督检查的一种制度。具体来说,当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法定期限内既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时,行政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此过程中,检察机关有权对该强制执行申请的合法性进行监督,以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正当性,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7. 危险废物“五即”:指危险废物从产生到入库全流程的五个即时操作步骤:即产生、即包装、即称重、即打码、即入库。其核心目标是实现危险废物来源可溯、去向可查、责任可究,杜绝管理漏洞与环境风险。
8. “三个管理”:即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2024年10月,最高检党组决定取消一切对各级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机关的不必要、不恰当、不合理考核,不再执行检察业务评价指标体系,不再设置各类通报值等评价指标,不再对各地业务数据进行排名通报(简称“一取消三不再”)。同时,部署一体抓实“三个管理”,推动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检察管理是个大的概念,贯穿于检察工作各个环节,包含检察业务、检察队伍、检察政务等多个方面。检察机关各项职能内在统一于法律监督宪法定位,“办案”是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主要方式。围绕推动高质效办案加强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即“三个管理”),是检察管理的重要出发点和落脚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