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为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未成年人的宪法意识,蒸湘区人民检察院邀请蒸湘实验小学师生走进“未星”工作室,参与以“法润童心,‘宪’在前行”为主题的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宪法知识小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规定了‘有哪些可以做’的权利,‘哪些必须做,哪些不能做’的义务。”“大家能坐在明亮的教室里学习,是因为享有宪法赋予大家受教育的权利与义务。”“不起侮辱性绰号、不孤立他人,是遵守宪法中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规定。”
检察官陈怡辰围绕宪法的根本法地位,重点聚焦宪法赋予的受教育权、人格尊严权等与孩子们息息相关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将宪法规定转化为通俗易懂的知识,让孩子们在与日常学习生活的联系中认识宪法。
“宪”学现用大闯关
“宪”在学习进行时

在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为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未成年人的宪法意识,蒸湘区人民检察院邀请蒸湘实验小学师生走进“未星”工作室,参与以“法润童心,‘宪’在前行”为主题的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宪法知识小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规定了‘有哪些可以做’的权利,‘哪些必须做,哪些不能做’的义务。”“大家能坐在明亮的教室里学习,是因为享有宪法赋予大家受教育的权利与义务。”“不起侮辱性绰号、不孤立他人,是遵守宪法中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规定。”
检察官陈怡辰围绕宪法的根本法地位,重点聚焦宪法赋予的受教育权、人格尊严权等与孩子们息息相关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将宪法规定转化为通俗易懂的知识,让孩子们在与日常学习生活的联系中认识宪法。
“宪”学现用大闯关
“宪”在学习进行时